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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电视猫”视频聚合软件不正当竞争纠纷行为保全案

闪涛律师团队 LEGAL EYE 看法见法 2024-01-09

关键词: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合约;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律师


本期关键词:行为保全;数据安全;数据侵权;不正当竞争


本文约1452字,大概需要阅读5分钟。



“电视猫”视频聚合软件不正当竞争纠纷行为保全案


为进一步明确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的法律适用,7月17日下午,由上海高院知产审判庭指导,浦东新区法院联合知产财经全媒体主办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原则条款适用实务论坛”在上海举行。浦东新区法院知产审判庭于论坛上发布了十个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了全国首例视频聚合软件屏蔽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诉前禁令案,即本案。本案涉及视频流化技术传递付费视频平台视频信息问题,对于国内竞争法在视频流化技术问题上的认定有一定的先导作用。

案情回顾


优酷公司运营的优酷网是国内领先的在线视频平台,其每年斥巨资购买正版视频内容在优酷网上供用户观看或下载,并通过在视频播放前、暂停时以及在播放页面周边投放广告以收取广告费、或者付费会员服务(免广告)、或者对特定视频单独收费等三种模式来实现盈利目的。千杉公司研发和运营的电视猫视频软件是一款视频聚合软件,主要向智能电视用户提供视频点播服务。申请人认为,电视猫视频软件通过技术手段获得了只能由申请人后台服务程序才能生成的特定密钥key值,该行为破坏了申请人的技术保护措施,非法盗取了申请人的视频存储链接,最终实现了以屏蔽申请人片前广告、暂停广告的形式向电视猫视频用户提供优酷网视频内容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若不及时制止该行为,将给申请人造成无可挽回的重大损失,故在诉前申请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实施该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意见


浦东法院经审查认为,首先,电视猫视频软件及优酷网均向消费者提供视频播放服务,两者具有直接竞争关系。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实质上是将优酷网视频内容与申请人设置的与视频内容共同播放的片前广告、视频暂停时广告相分离,足以使既不愿意观看广告也不愿意支付申请人相应费用的消费者转而使用电视猫视频软件,被申请人此行为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申请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其次,优酷网系国内领先的在线视频平台,电视猫视频软件也拥有大量用户,若不及时制止上述被控侵权行为,可能对申请人的竞争优势、市场份额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最后,采取保全措施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且申请人已提供有效担保。综上,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作出诉前行为保全的条件。据此,法院裁定被申请人立即停止在经营的电视猫视频软件链接播放来源于优酷网视频时绕开申请人在优酷网设置的片前广告、视频暂停时广告的行为。


案件意义

本案虽然仅是诉前禁令的裁定,但法院作出禁令成立裁定一般建立在胜诉的可能性存在之上,也即是说,法院在综合考量了案件的整体状况后认为,本案的申请人优酷视频一方对于案件的胜诉可能性较大。在接下来对案件实体部分的裁判中,原告优酷一方已经于7月10日取得了一审的胜诉。优酷诉电视猫的系列裁判对于视频流化技术在竞争法上的认定有重要意义,一审裁判将使用视频流化技术以提供屏蔽广告后的视频播放服务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现行竞争法领域是一个很好的补充。


但本案稍有遗憾在于,未能对提供网络屏蔽广告这一行为单独定性,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有极大的可能遇到需要对提供网络屏蔽广告服务的行为单独定性的问题,届时我国竞争法的适用又将遭遇一次不小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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